【原创】建议政府安监实施大部门改革
昨天我看了记者陈芳、刘非小、高风写得“虚假安全评价,事故隐患的掩体”,非常受启发。文章中提到,“以前,我国奉行的是“谁发证,谁负责”的办法,职能部门监管证照从申报到审批的全过程。现在,评价权下分给中介机构,由他们来进行资源评估、安全评价,目的是引进社会监管,实行权力制衡,使监管部门有针对性地排查事故隐患,但却事与愿违”,“日前,山西省在对2006年上报的年产9万吨生产矿井进行逐矿核查时,已谢绝中介机构参加。经初步核查,全省上报的800多个年产9万吨的矿井中,有148个不达标。”
现在政府正在进行大部门改革,因此,我建议政府安全监督管理也要实施大部门(指政府监管主体、行会技术主体、企业责任主体三者嵌套构成的大部门管理)改革,具体建议请见早先发表的日志:安全管理自由王国在哪里?期盼政府、行会和企业互动安全管理运行机制,打破“僵化行政”,开创地方政府安监工作新局面,安监管理不可以是“零和游戏”,政府安监管理不可以没有梯度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