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第三方管理的真谛
有网友向我提出这样的问题:第三方管理和准第三方管理的区别?下面谈一下我的观点,仅供参考。
第三方管理的真谛在哪里?
首先,第三方管理是相对第一方(主管方或供方)和第二方(主办方或需方)而补充的一方(主监方或专管方)属于专业、公正、可靠性的管理。因此,当我们采用第三方管理的时候,是出于管理功能的可靠性考虑的,即管理系统要符合COC系统功能定律(见我的相关日志),以便构建主管(决策和授权者)、主办(执行和实施者)和主监(监测、校准和调控者)三者“彼此互动、相对封闭和协同匹配”运行的可靠性管理系统。
其次,引入利害关系管理(Stakeholder Management)的需要。第三方管理扮演着利害关系人的角色,随之管理系统的所有关键管理点也就一览无遗地暴露出来了。
再有,就是专业化管理的需要。第三方管理往往是专一分化(differentiation )特性的管理,且拥有工作领域最先进的理念和专业的人力与工具资源。
总而言之,第三方管理决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委托管理。
我一直强调的政府、行会和企业共管安全管理的机制实际上就是一种涉及第三方管理的机制。而目前的政府安监管理也好,社会安全中介机构也罢,都还难以成为三方管理的成员。而从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三方运行机制是实现有效性安全管理的必然,也许现在的情况是一种三方机制的准机制,但愿如此。